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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修订三包目录征求您的意见

日期:2018-02-02   浏览次数:42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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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根据2017年5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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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根据2017年5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省正在对2011年《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三包”商品目录保留了原目录中20种商品,拟新增15种商品,共计35据悉,新修订的“三包”商品目录已在浙江省工商局官网予以公告,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常期待消费者在公告期内提出意见建议。

随着我省济和消费升级,许多新兴产品和智能产品普遍走入城乡居民家庭,为更好的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省工商局会同省质监局、省商务厅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对相关商品生产企业、大型商超、电商平台、行业协会和检验机构进行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2011年《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三包”商品目录对国家已出台的三包规定与2011年《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重复的和淘汰萎缩的10种商品进行删除,同时保留20种商品,拟新增住宅电梯、电子坐便器(盖)、空气净化器等15种商品,共计35

据了解,从去年5月份开始,浙江省工商局对全省近几年12315举报申诉系统数据库中的消费者申诉数据进行了调取、整理,并按照行业分类进行梳理,列出了消费者重点咨询、投诉的商品目录。针对存在的问题,9月底,该局征求各市市场监管局意见,组织对生产企业、大型商场、专业市场、超市、行业协会、检验机构等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初稿。10月中旬,会同省质监局、省商务厅进行多次调研和意见征求,在以上基础上,省工商局整理形成新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意见稿,并连续召开了四场三包商品目录修订的座谈和电梯纳入三包商品目录专题座谈会进行论证,广泛征求专家、企业和消费者代表等多方面的意见具体修订内容包括:拟删除家具、家庭装饰装修服务、影碟机、饮水机、轿车、阴极射线管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MP3MP4MP510种现行法律法规已有规定或萎缩淘汰商品因市场需求,保留商品房、平板电脑、数码照相机、电动助力自行车等20种商品;拟新增住宅电梯、电子座便器(盖)、空气净化器、行车记录仪等15种商品。

那么,修订后的三包目录与2011年版的老三包目录相比有何特点呢?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与当前的消费热点进行了有效的对接,对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和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作了进一步明晰,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消费水平更相适应。一是“三包”商品目录的种类做了较大范围的调整。近几年来,国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出台了部分商品的国家三包,国家三包高于或相同于2011浙江省三包的商品进行了删除,如汽车、家具等商品;对一些市场淘汰萎缩商品做了删除,如MP3PM4MP5等手持视频产品等。同时,新兴产品的不断出现,商品智能化、一体化,特别是电子类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很快,并普遍走入城乡居民家庭,新增了15种商品纳入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二是更加注重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保护,把住宅电梯纳入三包商品目录。重新修订的三包商品目录中我们针对目前住宅电梯安装使用非常普及全省拥有各类电梯48万部,每天乘坐电梯3亿人次,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将住宅电梯纳入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非常必要是全国首个将住宅电梯纳入三包商品目录的省份三是保护水平均高于国家三包商品规定的标准重新修订的三包商品目录中的35种商品均为未纳入国家三包商品规定的或高于国家三包商品规定标准的商品

目前,新修订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予以公告,如果您有意见建议,请于201822日前,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73705208@qq.com《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录》具体内容请登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民意征集”栏查看。(郑惠斌 沈雁)

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意见征求稿

 

序号

商品名称

整件三包期

部件名称

部件三包期

1

商品房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期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8

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2

2

太阳能热水器

1

热能板

3

3

电动助力自行车

1

充电电池

6个月

4

电子消毒柜

1

集成电路

3

5

电饭煲

1

集成电路

3

6

燃气灶具

1

电子打火部分

3

7

台式微型计算机

3

 

 

8

平板电脑

1

 

 

9

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含掌上电脑、电子记事簿、电子词典、电子阅读器、电子书等)

1

 

 

10

电热水器

1

集成电路

3

内胆(15L以下小厨宝除外)

5

11

胶片照相机

1

 

 

12

数码照相机

1

随机专用充电电池、存储卡

1

13

照相镜头

1

 

 

14

贵金属饰品和珠宝玉石饰品

1

 

 

15

移动存储器

1

 

 

16

行车导航设备GPS导航)

1

 

 

17

家用饮用水处理装置

1

 

 

18

水嘴(水龙头)

1

 

 

19

座便器

1

 

 

20

台盆

1

 

 

21

住宅电梯

备注说明:

1、消费者有权选择电梯制造企业或购买电梯的开发商中的任何一方作为三包责任主体;

2、仅限住宅楼使用的乘客电梯,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经营所使用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其他类型电梯;

3、有证据证明因消费者使用不当所造成的问题,不在该三包范围内;

4、三包期内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委托的具备法定资质的单位承担;

 

5、该三包规定不免除《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电梯制造企业承担的电梯安全责任。

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1年或者自出厂发货之日起3年(以先到者为准)

1、曳引驱动系统曳引驱动主机、曳引钢丝绳

2、电气控制系统(控制柜内的控制装置和调速装置、门机)

3、安全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夹绳器)

 

 

    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3年或者自出厂发货之日起5年(以先到者为准)

22

电子坐便器(盖)

3

 

 

23

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充电宝)

1

 

 

24

空气净化器

1

电机、集成电路

3

25

行车记录仪

1

 

 

26

家用摄像头

1

 

 

27

家用除湿机

1

压缩机

3

28

空气能热水器

1

压缩机

3

29

智能门锁

1

 

 

30

按摩椅

2

电机、集成电路

3

31

集成灶

1

排烟电机、电子打火装置、集成电路

3

32

智能吸尘器

1

 

 

33

破壁料理机

1

电机

3

34

电动牙刷

2

 

 

35

智能手环、手表

1

 

 

           

 

备注序号1-202011年《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修订)》里的保留商品品种,序号21-35为拟新增商品品种

本文链接:http://irmb.zgsrcn.com/news/show.php?itemid=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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